醫生與患者,理應是同一個戰壕里的戰友,對抗共同的敵人——病魔。可是,接連不斷的暴力事件,卻讓這層關係蒙上了陰影。近日,溫嶺、南京、廣州接連發生多起醫務人員被辱、被打甚至被殺事件,刺痛了所有人的心。
  本應受人尊敬的醫生,如今為何成了“高危行業”?該如何處理好醫患之間的關係?這成了參加本屆“兩會”代表委員們倍加關註的話題。
  醫生不想讓孩子學醫
  昨天上午,北京會議中心,全國政協文教科衛界委員駐地。一場討論正在進行。一位來自廣東的醫生委員,最先打開了話匣。“現在的醫生,要做好隨時受苦受難的準備。我常告誡我的孩子,以後不要做醫生。”
  他的觀點,立刻遭到了一位校長委員的反駁。“患者不慘嗎?兩會前,我有個親戚被魚刺卡了喉嚨。去醫院從中午等到傍晚還沒排到號。護士只回一句話:排隊。疼得受不了,他只好給我打電話,問我能不能找關係插隊。做醫生的你,能體會到患者的苦嗎?”
  據媒體公開報道,2000年至2010年間,約11名醫務人員在“醫鬧”事件中被殺害。僅僅2013年10月下旬,國內十天內就發生了6起傷醫事件。全國人大代表、溫州醫科大學校長瞿佳告訴記者,中華醫院管理學會曾經對全國270家各級醫院進行專項調查,全國有73.33%的醫院出現過病人及其家屬用暴力毆打、威脅、辱罵醫務人員等行為。
  幾乎所有的人都在思考:層出不窮的“醫暴”事件,根源究竟在哪?
  將醫院升級為“公共場所”,有效提升就醫環境
  “用最近發生的暴力事件做緩解醫患關係的討論,本身就是個偽命題。”全國政協委員、廣東省人民醫院副院長王啟儀告訴記者:“無論是對還是錯,都不能用暴力作為解決問題方式。打個不恰當的比方,就算醫生誤診,如果你拿起凶器殺害醫生,與恐怖分子有什麼區別?”
  所有接受採訪的代表委員,都一致譴責“醫暴”。“醫院是治病救人的地方,醫生是為公眾服務的人。可如果因為一己私怨,大鬧醫院,甚至對醫務人員行凶。不僅會損害其他病人的利益,還涉嫌違法犯罪。”全國政協委員、浙醫二院眼科中心主任姚克表示。
  他們建議,應儘快完善法律法規,將醫院列為公共場所。我國《刑法》第291條對“公共場所”進行了列舉式規定,“車站、碼頭、民用航空站、商場、公園、影劇院、展覽會、運動場或者其他公共場所”,而醫院並未明確包括在內。
  “事實上,由於‘醫鬧’事件常常被簡單定義為‘醫療糾紛’,‘特殊辦理’,使得不少鬧事者認為,在醫院鬧事不僅有利可圖,而且司法成本很低。”瞿佳說。
  一旦醫院被法律視作“公共場所”,那麼無論從公安部門的管控等級,還是從中滋事所受的懲罰都會升級。“這樣,既能有效保護醫務人員的安全,也能有效提升醫院的就醫環境。”瞿佳表示。
  醫生應與病人充分溝通,病人應給醫生充分尊重
  姚克認為,醫患之間目前最突出的問題,是相互理解有所欠缺。“做醫生,特別是在大城市、大醫院做醫生,工作強度真的很大。就拿我自己來說,給病人看病,常常半天接待40多個病人。到後來,真累得連話都說不出來了。不少門診醫生,一天的接診人數有七八十人,最多甚至超過100人。”持相同觀點的,還有全國政協委員,浙江邵逸夫醫院院長蔡秀軍。“你知道嗎,不少女醫生吃飯的時候甚至不敢喝粥。為什麼?就是怕上廁所太多耽誤看病。即使如此,還有患者不理解,認為醫生不抓緊時間。”
  全國人大代表、中國工程院院士鐘南山表示,醫患關係緊張,主要原因是由於沒有或是極少溝通。“看病不是買東西,過程中有個非常重要的是醫生與患者的溝通,溝通得越少問題就會出得越多。排隊半小時看病三分鐘,但這種情況也不要怨醫生,醫生也不想這樣。”
  鐘南山說,醫院要生存要發展,80%以上要靠自己經營創收,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辦法就是讓每個醫生滿負荷運轉,一個上午看五六十個病人,怎麼可能有溝通的時間和空間?鐘南山以自己的專科門診為例,“一個上午看10個,三個半小時看完,大家覺得我講得還挺詳細,如果我一個上午看50個,溝通就不可能多。交談溝通少,雙方容易出現問題。”
  不少代表、委員都認為,在醫生與患者之間,理解應該是相互的。“患者也很不容易。排一天的隊,看病就那幾分鐘。如果碰上態度不好的醫生,病人確實容易衝動。看病的時候,我也經常提醒自己,對病人一定要耐心。你耐心了,病人就會理解你。好幾次,到吃飯的時間了,看我還在忙,病人會主動送來麵包、牛奶。雖然上班時間,我不能吃、不能喝,但心裡暖暖的,疲勞也會減輕。所以,如果相互理解了,醫生與患者,壓力都會小很多。”姚克表示。
  蔡秀軍說,目前很多醫院也在努力改進醫務人員的工作態度。“我也希望通過媒體呼籲,希望患者也多多理解醫生、體諒醫生。”
  “私了”“官了”“官司了”都有局限,處理醫療糾紛機制缺陷亟待完善
  “目前,我國有關醫患糾紛的法律法規,以及醫患糾紛處理機制存有缺陷,成為激化醫患矛盾的催化劑。”姚克表示。2002年9月起施行的《醫療事故處理條例》,明確可採用醫患協商、衛生行政部門調解和訴訟三種醫患糾紛處理方式。通俗來說,就是“私了、“官了”和“官司了”。可選擇“私了”,醫患雙方直接面對,容易引發衝突;“官了”,衛生行政部門與醫院存在親緣關係,有“老子幫兒子之嫌”;“官司了”,訴訟成本過高。對於患者來說,容易陷入“三難”的境地,最終產生“醫鬧”的想法。
  “可以設立專門醫事法庭,開啟司法快捷通道。實行有醫學專家參加的陪審團制度,使醫患糾紛可調可裁,形成集調解、鑒定、仲裁、訴訟、保險理賠為一體的醫療糾紛解決機制,及時高效化解醫患糾紛。”姚克建議。
  鐘南山建議,解開醫患心結,還需“問診”醫改——評價醫改成功與否的標準有三:一是看病難、看病貴是否得到緩解,二是醫患關係是否得到改善,三是醫務人員作為醫改主力軍的工作積極性是否調動起來。
  瞿佳認為除了法治、機制之外,還要加強德治。“醫務人員要講醫德,以救死扶傷為天職,全心全意地為患者服務。同時還要在社會上廣泛開展健康教育,使公眾知道人類對生命、醫學、健康的認識還是有限的,醫院醫生並不是包治百病,理性對待醫療技術的局限性和風險。”
  (原標題:“問診”醫患心結:換位 溝通 法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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